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达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当您发现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请拍摄提供我们,我们将及时、高效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即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行为收集范围
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2.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3.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4.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保健”养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
2.医疗美容等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3.儿童学生用品相关虚假宣传行为;
4.财商教育、早教、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
3.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新型虚假营销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混淆行为;
3.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等行为;
4.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行为;
5.其他仿冒混淆行为。
五、其他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举报途径
若您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举报邮箱:171610541@qq.com),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0818-3091175;来信地址: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320室,邮编:635000)。
七、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2.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
即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行为收集范围
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2.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3.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4.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保健”养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
2.医疗美容等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3.儿童学生用品相关虚假宣传行为;
4.财商教育、早教、就业、公考、考研等各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
3.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新型虚假营销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混淆行为;
3.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等行为;
4.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行为;
5.其他仿冒混淆行为。
五、其他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举报途径
若您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举报邮箱:171610541@qq.com),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0818-3091175;来信地址: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320室,邮编:635000)。
七、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2.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