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15时20分,达川区百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肖家村村委会电话,电话称该村村民在铜钵河河滩发现一条鱼,疑似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百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赶往现场,与肖家村村委会一道对该鱼进行保护,并及时向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站报告。经达川区水产站专家对该鱼进行现场鉴定,认定其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
达川区水产站专家对肖家村村委会和该村民极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及保护行为进行了高度表扬,并将该娃娃鱼带至洲河放生。
达川区水产站专家对百节镇人民政府扎实开展禁捕和退捕工作进行肯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通过镇、村的大力宣传,百节镇人民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提高了,能在铜钵河百节镇段发现娃娃鱼,也说明铜钵河的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