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疫物资及药品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2-12-08   来源: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各医药公司、药店、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部分常用于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等药品需求剧增,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医药市场价格秩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医药公司、药店、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等药品、防疫用品相关经营单位和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以及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予以从重从快处罚,以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将处罚信息录入信用记录。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公司、药店、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等药品、防疫用品相关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认真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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