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达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案
2022年6月21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辖区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体验吸氢室墙上张贴氢气呼吸机产品的宣传图片,内容包括:氢气呼吸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脂肪肝等疾病和减肥瘦身等功能。当事人不能提供所宣传内容合法有效的认证报告。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目前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案例二:开江县某体育用品经营部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2年6月17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体育用品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大厅内有丽福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15台及躺床和用于宣传产品的电脑、电视等设备。经初步核查,当事人通过给中老年群众发放会员卡到其经营场所免费体验丽福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体验过程中以播放PPT课件、观看视频并进行现场宣讲等方式,向中老年群众介绍家用锻炼器具有各种疾病及症状的预防、治疗等功能作用,而该产品实际为家用电器(按摩器具),并非医疗器械,不具有医疗器械的治疗作用。
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案例三:万源市某驼奶门市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案
2022年1月7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某驼奶门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其悬挂于店内的电视机播放旺源驼奶广告宣传片视频,其视频多次讲述旺源驼奶产品能够预防、治疗疾病,包括能够预防贫血症、小儿佝偻病;降低血糖、胆固醇;辅助治疗肝炎、肺结核、肠胃炎、肾病等;治愈治疗癌症、艾滋病等免疫缺陷性疾病等。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旺源驼奶系列产品属于食品,不属于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当事人为宣传其经营的食品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3月23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通川区某艾灸馆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案
2022年6月30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辖区的某艾灸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现场有49名老年人正在听取当事人使用电脑连接投影仪投放的课件,显示内容为:牦牛酸奶肽固体饮料(活菌型)肠道守护者20盒1200元、保肝护肝、抑制肿瘤、提高免疫力、调节阴阳平衡、修复细胞等文字及图片。
当事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目前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案例五:达川区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销售配制酒案
2022年1月10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称“达川区石梯镇街道有人聚众宣传售卖药酒,可以治病”。经查,当事人以体验为名义,聚集中老年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通过口头宣讲的形式,销售土苗传奇酒(配制酒),并宣称该酒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适宜免疫力低下者食用,同时可以治疗高血脂、高血压等多种疾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3月24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