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面色凝重、焦急万分的程某、李某来到达川区司法局堡子司法所,表示:他们是代表15名农民工来的,因多年讨薪无果且电话被拉黑,实在没有办法才来到司法所,希望司法所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好安安稳稳过一个新年。
堡子司法所所长冉晓君见状,在安抚好求助人情绪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全面了解情况。经查实:2014至2015年期间,堡子场镇燃气施工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后,该项目经理陶某将劳务部分分包给孙某个人,孙某又叫程某、李某组织15名民工具体从事劳务施工。2015年底完工结算工资后,下差的12750元工资却被项目部作为青苗补偿款挪用多年。孙、陶双方因青苗补偿款由谁支付产生了分歧,陶某认为此事已过去多年都无人问津,且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予以支付,还拉黑了讨薪民工的电话。
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法释理、耐心调解,表明:一是该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孙某个人不合法,因为个人不具备承包资质,所以,该建筑公司应该承担工人工资支付责任;二是民工一直在反映情况,从未放弃追讨,所以应当以最后一次反映诉求认定其诉讼时效;三是该公司有支付能力而拒绝支付,涉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存在法律诉讼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法律风险,并指出孙某承包的只是劳务,青苗补偿款不应在其承包范围内,该笔款项理应由该建筑公司承担。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明晰辨理、用心引导,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陶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同意支付欠款,但在执行过程中却以“太忙”“钱不够”为由一拖再拖。工作人员一直记挂于心,经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跟进督促、提醒劝导, 2022年1月29日,陶某终于向程某、李某支付了欠下的工资12750元。至此,这场长达6年之久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你们,亲自到各方进行走访,多次喊我们过来调解,给他们讲法、讲理,帮助我们要回了血汗钱,你们是在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办事。谢谢你们!”程某、李某等人领到欠薪款后感慨万千,拉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得几度哽咽。
根治农民工欠薪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民生大事。法律作为农民工的后盾,我们司法行政人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农民工。临近春节,在此也提醒广大民工朋友要学会运用法律,依法理性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冉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