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单位法治保障作用,近日,达川区司法局管村司法所与达川区公安分局管村派出所依托“两所联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成功调解一起因光纤电缆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时有效维护了当地的平安稳定。
7月30日22时许,管村村民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至某乡卡口处时被电信公司、广电公司倾倒的光纤电缆刮倒摔伤,后被送至达川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8月2日出院。出院后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协议,刘某等人阻挠电信、广电公司施工,双方发生争执。管村派出所收到情况通报,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防止民转刑,积极联合管村司法所依法调查情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调解员和民警详细了解了事情发展的经过,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决定先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调解员和民警分别向刘某和电信、广电公司进行法律讲解,指出此纠纷的根源在于电信、广电两家公司未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应承担侵权责任;刘某也要根据法律法规,合理提出自己的赔偿诉求。经过第一轮调解,刘某对医疗费、检查费及后续治疗费赔偿仍存争议,两公司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也存在分歧。在第二轮调解中,调解员和民警转变调解思路,在“背靠背”调解过程中,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交流沟通。经过调解员和民警的密切配合,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终于达成协议,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此纠纷终于得以划上圆满的句号。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两所联动”工作中,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柔性”与公安机关的“刚性”,且最大限度地优化调解结果,做到了让各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实现“共防、共建、共治”目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