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见华在建议中提到:目前达川区许多住宅小区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的现象,物业或业主申请动用大修基金维修消防设施审批程序十分复杂,有的甚至久拖不决。物业公司承担不起大额维修费用,业主对动用大修基金维修公共设施意见不统一,职能部门对动用大修基金的裁定标准各自为阵,都成为小区消防设施损坏无法维修的拦路虎。对于无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安全。如何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达到及时整改住宅消防安全隐患的目的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该建议被达川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为第85号立案办理,达川区住建局主责承办。
前期,达川区住建局主动与代表对接,当面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本人对作出建议的背景和出发点进行了深入解释和阐述,对经办人员落实整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6月下旬,区住建局对代表建议书面回复并登门反馈执行情况。一、依法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二、落实物业企业小区消防管理主体责任;三、物业管理协会主动配合发挥行业自律;四、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
特此提醒:
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紧急程序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住建局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在保障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保障维修资金的规范、便捷使用。
三、在今后的审批过程中,不再需要申请者提供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只需街道派员核实即可,大幅减少了审批过程。同时区住建局责成区房管局重新制定并印发了大修基金审批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