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新兴的行业,因内容多元、互动性强,成为消费者的另一种购物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而网络直播进入门槛低,直播内容新奇多元等特点,消费者很容易被网络直播的商业营销模式诱导,产生盲目、冲动、攀比及炫耀等不良消费心理,在直播平台上进行非理性消费。达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直播购物、带货时,
消费者除了在购物过程中要仔细了解商家“七日无理由退货”和“三包”范围等售后服务规则外,购物后还应在第一时间保存好广告宣传、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因为网络购物相关信息在删除以后很难恢复,所以消费者不要怕麻烦,还要尽可能多的留存,在购买之时就应该有意识地截屏保留相关的原始数据,方便需要充分证据佐证诉求。若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与广告宣传不符等问题,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