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县、乡、村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近日,全省林草系统召开《林长制实施意见》工作视频会议,达川分会场设立在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8楼会议室。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党组成员、各乡镇林业分管领导、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国有林(站)场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全面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林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林长。同时,分级明确了五级林长职责,明确了林长制工作机构,将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等纳入林长制范畴,实现全域覆盖,共同做好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
会议还结合四川实际为什么要推行林长制工作?林长是干什么?怎样干?作出要求。
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主任王劲松传达《达川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并对近期要开展的工作作了安排,同时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相关的文件精神。二是:尽快组建镇、村林长制体系、完善机构,明确联络人员的相关信息。三是:结合达川实际,各地在9月中旬完善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出台实施。(袁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