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川区首批新冠肺炎疫苗已经到位,为严格规范我区疫苗使用管理,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落实,2021年1月4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要求,立足职能,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2家新冠肺炎疫苗临时接种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为全区公共卫生安全护航。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通川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通川区红十字医院,重点对2家接种单位的疫苗购进验收、储存和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索取、核对疫苗冷链配送记录,是否落实冷库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制度,疫苗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是否有断电应急措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提出了整改建议。
“疫苗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疫苗管理,严格落实疫苗温度监测记录制度,要进一步畅通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渠道,主动收集并及时做好异常反应记录上报。”每检查一处,执法人员都要对疫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并要求接种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疫苗质量安全关。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始终立足工作职能,坚持疫苗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疫苗监管全链条、无缝隙、全覆盖,为疫情防控后战场提供坚实保障。(张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