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人民法院静边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王婆婆今年92岁,育有二子三女,本该安享晚年的他,却因无人赡养,无奈只有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静边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年时已高,行动不便,决定前往老人居住地进行巡回审理。
9月27日上午,法庭工作人员来到王婆婆居住的村庄,在村社办公室进行了开庭审理,并邀请村上的群众进行旁听。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不厌其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消除了原告与五个子女之间的隔阂与误解,王婆婆最终向法院申请撤诉。
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为倡导树立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静边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暖民,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来处理家事纠纷,积极作为,努力让辖区老人能安享晚年。
拟稿人:渠县法院静边 刘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