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法院队伍新风貌,进一步宣传环境保护法治理念,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绿色文明法治和谐的生态环境。近日,渠县法院临巴法庭在渠县賨人谷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开展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临巴法庭搜集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等重要会议中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讲话金句”和周强院长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的主旨发言,精心制作成宣传手册。
活动现场,临巴法庭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一方面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一方面解答群众关于生活垃圾、废水排放、秸秆焚烧等方面的问题,并向其告知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宣讲了《环境保护法》《刑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让群众了解更多的环保知识,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成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共建美丽、和谐的绿色渠县。
活动现场气氛高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让他们更加深刻理解了习总书记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讲话精神,也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会更注意环境资源保护。
渠县法院通过此次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感,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结合政治队伍教育整顿,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渠县法院也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以最严举措、最高质量、最优效果的工作目标,多途径、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为渠县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