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异地被执行人查找难、财产查扣难、处置难等问题往往成为被执行人用来逃避执行的“避风港”。
近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勇带领两名干警开展“赴粤集中执行行动”,3人历时11天,行驰6000余里,奔赴广东省4市集中执行6起案件。
第一站:东莞
在炎炎酷暑中历经3000余里的奔波,7月19日下午,小分队终于抵达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警队驻执行局分队队长叶警官热情地接待了小分队,双方共同商讨了执行细化方案。
(一)
7月20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派3名干警与小分队一起驱车前往东莞市拔蛟窝西路涌仔工业区,在某电线电缆公司会见了被执行人李某松、黄某荣。
黄某荣是李某松的前妻,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李某松曾到澳门参与赌博,输掉千万元,其中包括向申请人李某余借贷的120万。
黄某荣哭诉道:“李某松在外面乱输钱,把家里都拖垮了,现在生意也不好做,不是看到娃娃还小,我死的心都有了!”
小分队听到这里也不由得心生同情,便耐心、温和地劝解黄某荣,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同时对其释法明理,动员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黄某荣擦干眼泪,当场转账3万元给申请人,同时写下承诺书,约定每月还款2万元。
而李某松却百般推诿、大耍无赖。小分队决定将其拘传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后来经执行法官教育,写下还款承诺书。
(二)
被执行人郭某金向申请人王某权借款8万元,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还款,如今王某权身患癌症、卧病在床,急需支付医药费。
小分队在租房小区附近找到郭某金,他以各种理由推诿还款。刘勇在搜查郭某金手机后,发现其账户中有1万元余额,便要求立即转账给申请人。郭某金执意顽抗,小分队将其拘传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小分队与王某权进行视频连线,在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下,郭某金通过将微信账户中的1万元连同其他账户的2万元转给王某权,并定出下余款项的还款计划。
视频连线中,满脸病容的王某权一边大滴大滴地落泪,一边激动地说:“渠县法院的法官真的是我们老百姓的救星,帮我要回了救命钱!”
第二站:深圳
离开东莞后,小分队又火速赶往深圳寻找被执行人汪某国(借款人),吴某聪、谢某周、廖某家 (担保人)。
骄阳似火、酷暑难耐,小分队在近40度的户外奔波来去,他们的衣服被汗水浸透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然而,令人失望的是,4名被执行人均未在住所,直等到当晚8时许,4人仍未露面。
小分队拖着疲惫的身躯,不无挫败感地回到宾馆。稍事休息后,刘勇又召集大家仔细研究案情。
“我们可以尝试换个手机给他发短信!”小分队成员宋涛灵机一动。
原来,在出发前,他已通过佛山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查到担保人吴某聪在佛山市南海区有住房一套,便想到可以尝试发短信告知其利害关系、明确其担保责任。
这一招竟然非常管用,吴某聪急忙主动打来电话,表示愿意配合小分队的工作。7月22日,小分队在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会见了3名担保人,对其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严肃批评。三人接受批评,并主动带领小分队寻找主债务人汪某国。
在深圳宝安区一农贸市场的猪肉摊,小分队终于找到了正在做生意的汪某国。不出意料,汪某国拒不配合,小分队便将其拘传至深圳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你这种行为是故意逃避执行、拒不执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法律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是徒劳的!”在刘勇义正辞严的训诫下,汪某国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场偿还债务5万元、出具保证书和检讨书,并表示愿意与家人商量以房抵债,约定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签订协议。
第三站:佛山
7月23日,小分队到达佛山市南海区,在当地房管部门配合下,查封了担保人吴某聪的住房。随后,小分队前往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受到了该院执行局干警的热情欢迎。小分队对该院前期的协助执行、协助查询表示由衷感谢。
随后,汪某国如约前来,承诺以其胞哥名下的房屋抵债,小分队促使该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渠县法院“赴粤集中执行行动”中,广东省各兄弟法院紧密配合、鼎力支持,加强了两地法院的交流,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彰显了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下一步,渠县法院将与更多兄弟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共享执行资源,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第四站:广州
户籍地均在广州市天河区的被执行人梁某滨、张某华分别欠款110余万元和40余万元,经渠县法院缺席判决生效后拒不偿还,并更换电话玩失踪。
7月24日,在梁某滨户籍地所在的社区、派出所逐一摸排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分队终于联系上他的父母。
梁父老泪纵横地说道:“我是老党员了,前不久还领了在党五十周年纪念章,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不争气!你们放心,只要他还认我这个爹,我就一定让他配合你们工作!”
梁父立即拨通了梁某滨的电话后,梁某滨主动偿还了10万元的债务,并定出下余款项的还款计划。
7月25日,小分队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华在暨南大学内的居所,然而,开门的却是一名儒雅的大学教授。这位教授表示,他们夫妇早在2004年就买了这套房子,现在他的户籍也在这套住房上,建议小分队到社区详细调查。
小分队到暨南大学社区调查核实,张某华的住房卖给暨大教授后举家搬迁迀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小分队担心社区提供的信息或许存在老旧未更新的情况,便到当地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派出所民警也确认,近五年未在广东发现张某华的活动轨迹。刘勇决定将该案委托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
通过周密部署和依法灵活执法,渠县法院“赴粤集中执行小分队”3人历时11天,奔赴广东省4市集中执行6起案件,查找并传唤8人(拘传3人),查封住房1套,执行到位金额21万元(不含以物抵债),以物抵债300万元,下余款项85万元或以房抵债、或拟定还款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洁 刘勇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