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法院立案庭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21年7月7日,渠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涂婷与法官助理杨华,到八旬老人蒲奶奶位于渠县万寿乡牛角村家为其提供了一场上门立案服务。
蒲奶奶因赡养问题欲起诉其三个子女,便委托其长子来我院提交了相关立案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立案相关资料。本案中,蒲奶奶本人年龄较大,不识字、行动不便,不能来法院立案,除三个子女外亦无其他亲属,受托的长子无授权委托书同时也系本案被告之一具有特殊身份,本院无法核实其诉讼及诉讼请求的真实性。为了解决蒲奶奶立案难的问题,同时为进一步核实诉讼的真实性,立案庭法官当即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上门立案。在驱车半个多小时后,涂婷法官、法官助理杨华在蒲奶奶家里向其核实了诉讼及请求的真实性,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当场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送达相关文书,并向其讲解了诉讼流程和相应的法律规定。至此,蒲奶奶在家里就完成了立案,并说道“你们现在的年轻人真好,感谢你们了”。
渠县法院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的便民措施,旨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为民的温度。( 涂婷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