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便捷高效解民生
2021-05-17   来源:渠县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联合渠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12起劳务合同纠纷。

近日,渠县法院立案庭大厅来了十余人要起诉同一人。经过立案庭干警审查材料,发现案件的起因相同,都是原告方在被告方酒店任职员工,被告方拖欠工资,因此向同一被告起诉要求支付劳务工资。由于原告方人数较多,又属于类案,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立案庭将案件委派至渠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并联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多次与双方电话联系、实地沟通交流,被告方表示:“我愿意给钱,只是现在酒店经营困难,希望原告方多宽限一些时日”。通过前期做工作的铺垫,择期将劳务双方组织在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出发,陈述实际情况以及预期可能存在问题,耐心开导、细致分析、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被告方表示努力工作挣钱经营,筹集资金,在协议签订后半年内还清劳务欠款共计109224元。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协议后,法院为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赋予了协议强制执行力。

至此,渠县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将这12起劳务纠纷案件成功化解,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且在本案中,不仅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维护,被告方亦得到了机会挽救企业降低损失。之后,渠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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