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司法局以“复议为民”为宗旨,践行三个“坚持”,积极履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妥善化解。
一是坚持“复议便民”。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便民”的优势,采取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让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申请行政复议,耐心接待前来申请或咨询的当事人,一次性全面准确地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相关事项,节省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成本。
二是坚持“调解先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对行政案件中人、事、案接触早、介入快的优势,及时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搭建有效沟通平台,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案前释法、案中调解协调,引导当事人依法稳妥解决矛盾纠纷,促使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做到案结事了。通过调解、协调化解,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
三是坚持“阳光复议”。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程序及进展,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集体论证审理,做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撰稿人:张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