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上19点,渠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内灯火通明,民一庭员额法官王兰正在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田某梅诉闫某巧离婚纠纷案件。本案被告闫某巧目前远在埃塞俄比亚务工,无法回国应诉,且闫某巧与国内存在7个多小时的时差问题。考虑到本案中子女抚养权争议较大,为了能够快速有效了解当事人诉求,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在晚上组织“远程”开庭。在充分听取辩论意见后,承办法官从法理、现实情况及子女意愿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对婚姻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该案仅仅是渠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学党史、践初心,为民服务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渠县人民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权利,方便群众诉讼,全面开通了网上“微法院”,畅通“绿色诉讼通道”,通过“云上法庭”审判系统、“远程视频”调解室等一系列便民诉讼渠道。(鲁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