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出借,出借人还能要回钱吗?近日,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使用原告出借的款项用于赌博,原告对此知情。对于原告对该部分借款的偿还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予以驳回。宣判后,被告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在赌博等非法活动上,仍借给借款人使用,该笔借款则属于非法债权债务,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故法官提醒大家,借出款项时,特别是金额较大的,要弄清楚借款人借款的真实用途,坚决抵制以借款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刘婷婷 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