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法院:遇到欠债不还,你还可以申请支付令!
2021-03-10   来源:渠县法院     

 日常生活中,当有人欠钱不还时,大多数人首先可能会想到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来依法裁判。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还有一种更便捷有效的方式讨回欠款,就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经审查支付令申请成立的,法院于15日内发出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日起15日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的是,支付令并非“万能”,其只适用于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支付令发出后,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如异议成立,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钟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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