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领导干部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在学习教育阶段,渠县法院始终紧抓党组班子及中心组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强化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强调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多学一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取得成效,引领带动全院干警不断将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渠县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教育研讨会3次,在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董小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勇带头领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重要学习内容,带动全院干警学得更深、学得更实。
突出党建引领,党员干警示范学。强化党建引领,突出“抓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把党支部作为学习教育的前沿阵地。各支部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体干警自觉接受学习教育洗礼,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教育以来,各支部依托“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开展集中学习30余场次,将全体干警学习教育氛围推向了高潮。
突出互学互助,集中交流研讨学。始终注重干警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提升,鼓励党员干警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研讨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对政法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分组讨论,共同分享交流学习成效及心得体会。在相互交流研讨中提升能力素质,在思想火花的碰撞中深化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整顿以来,25名党员干部在各种集中学习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院教育整顿办收到书面心得体会70余份。
突出习惯培育,强化个人自主学。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建立干警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辅导为辅的常态化学习机制。政治部牵头制定完善的学习计划表,统筹安排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内容,不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培育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干警的学习兴趣,将政治理论学习培育成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教育整顿以来,全体干警平均开展自主学习16课时,学习氛围更加浓厚,学习风气更加严谨。
突出学以致用,密切联系实际学。始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理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从实际工作出发,带着问题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院干警深入乡镇社区、田间地头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看望慰问困难群众,在实践中深刻领会初心使命。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