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三保”支出管理。督促编制2020年县级“三保”支出预算,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开展“三保”保障情况专项督导,压实区(县)主体责任,兜住“三保”支出底线。市、区(县)财政同步开设“财政基本民生资金支出账户”,实行工资、扶贫、基本民生支出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确保“三保”支出按时足额兑现。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巴中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2+2+N”工作架构和“3+2+1”预算绩效管控体系。实行预算绩效目标与经费预算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对绩效不高的项目适当调减2020年度预算资金。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举办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工作培训会,对纳入直达机制实行特殊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加强国库资金流量预测分析,规范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科学调度资金,严防资金滞留和挪用。
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推动实行集中统一运营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实现对巴中市鑫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中市秦巴农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创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6月底正式运行电子票据。出台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资产资源资金和债权债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支持推动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