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于未“燃” 四川万源多举措护好秦巴茂林
2020-10-21   来源:民生实事观察     

 万源市位居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腹心地带、川陕渝三省市结合部,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多样,生物资源富集,素有“万宝之源”之称。近年来,为着力构建嘉陵江和汉江上游生态屏障,打造全国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万源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精神,坚持“三立足三突出”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连续取得了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重大经济损失的卓越成效,全力守护好了大巴山深处的这片茂林。

立足于“早”,突出超前防范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万源市坚持在“防”字上下功夫,从思想、宣传、措施上把预防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有效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思想认识建好“防火墙”。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容不得半点闪失、来不得半点虚假。万源市建立完善全市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和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更新调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形势研判会,以完善的制度机制确保全市上下保持清醒认识,绷紧安全防线,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安全防火强大合力,切实消灭思想上的“小火星”。

图1万源市黑宝山森林公园瞭望台
图为:万源市黑宝山森林公园瞭望台

宣传教育下好“先手棋”。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全民工作,群众是基础,重点在基层。万源市选准宣传地点,主动深入基层村社、人流密集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着力形成群策群力的防控网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做好火险气象信息发布、防火动态报道,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避险知识,全面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大力开展森林火灾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法,实现“侦破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法律效果。

排查隐患织好“安全网”。万源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每年定期开展森林及城乡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抓好林区、景区景点、城市面山、连片坟地、娱乐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等区域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扑救预案是否健全有效、扑火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各类扑火机具设备是否配备、通信联络是否畅通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立足于“实”,突出重点管控

万源市紧盯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火源管控、火情扑灭等关键环节,时刻做好“防大火、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千方百计提升火灾预警预防治理能力。

预警监测突出“早”。全市建立健全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护林员瞭望、地面巡护以及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进行全天候监测。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指挥体系,对境内重点火险区和毗邻地带重点盯防、靠前驻防、递次驻守,确保及时发现、及早到位。

火源管控突出“紧”。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和联防联保等“四条防线”,严查严打违章用火行为,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检查站,坚决遏制烧秸秆、烧荒等危险行为,在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大力倡导文明祭祀,逐人逐户落实对痴、聋、傻、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管,把违规火源拒之于林区之外。

图2花萼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图为:花萼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火情扑灭突出“快”。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出动、早扑灭”的火灾处置原则,有针对性地细化强化“防、抢、撤、救”等各项措施,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准备、抢灾队伍集结、机具检修维护、应急演练等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立即甄别类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灵活处置,将火险消灭在初始阶段。

立足于“严”,突出责任落实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只有用铁的纪律才能确保森林火灾防范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措施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防火责任。按照“山有领导、林有人看、责任覆盖”总体要求,万源市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山一坡、一区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全市共确定31个森林防火重点林区和山头,将其划定责任区至界线,明确11名责任领导、31名责任人,基本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图3万源市护林员巡逻川陕交界的铁匠垭
图为:万源市护林员巡逻川陕交界的铁匠垭

严明防火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和纪律,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扑救,最大限度减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

图4万源市森林公安深入林场检查消防器材配备
图为:万源市森林公安深入林场检查消防器材配备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部署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各相关部门工作不配合、履责不认真的,追究部门责任;对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不到位、问题指出不到位的,追究督查责任。对每起火灾坚决做到火案必查、火因必破、责任必究,一旦发生火情,严查火因,严办火案,严惩火犯,决不允许有火因不明、火案不破的现象发生。(赵维鹏、廖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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