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说:“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渠县法院围绕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不断健全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工作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主动提供专业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渠县法院落实政法机关和重点行政部门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合力。今年来,共审结2起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杨某华等三名被告人阻挠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分别被判处7年到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周某字等35名被告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到1年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以集中巡回宣传、专项普法相结合的方式,鲜明从严从重处罚疫情期间倒买倒卖、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破坏生产等案件的态度,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