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民工遇难题 法律援助暖民心
2020-09-21   来源:民生实事观察     

  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达川区司法局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
      今年3月中旬,正值疫情期间,一位风尘朴朴、一脸疲惫和焦虑的中年妇女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其讨薪维权,以解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来访群众,一边安抚其激动的情绪,一边仔细询问了解案情经过。经了解,来访群众王某某系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乡松林北门村堰塘上5号村民,由于家庭贫困,丈夫长年生病,王某某便在外务工挣钱养家。2017年王某某在北京务工期间,为达川区木子镇内口村6组杨某某(建筑劳务承包人)打工,当年底经结算杨某某欠王某某工资13731元,杨某某称其在工地甲方处也未收到劳务费,无钱为工人支付工资,并于2017年12月27日给王某某出具欠条一份,同时口头约定2018年春节后就一次性付清。但是从2018年3月起王某某打了数十次电话向杨某某追讨欠薪,杨某某均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拖欠支付其工资。今年3月因新冠病毒疫情暴发,生活在云南边远山区的王某某一家无收入来源,丈夫卧病在床急需救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迫于无奈,借着路费便踏上了到达州的讨薪维权之路。
      为了让来访群众能尽快获得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了王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后,迅速帮助其完善法律援助申请的相关手续,并当场指派援助律师。考虑到王某某目前窘迫的经济状况,援助律师立即代当事人向达川区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并及时与法院联系,建议经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本案,尽量减少当事人在异地因吃、住、行产生的经济损失。达川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建议,指定人民法院调解室尽快通知对方当事人杨某某到庭调解,促使纠纷早日化解。此后,达川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结合事实和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方案。杨某某表示拖欠工资是事实,他应该支付,但现在没有钱履行,需要给2-3个月的时间去筹钱,王某某可以先回云南老家照顾家庭,他将钱筹齐后交法院调解室转交。数月后,杨某某按时将所欠工资13800元现金(杨某某自愿多付69元)交予法院调解室。为了让求助群众能尽快拿到工资,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援助律师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当即赶往法院代领拖欠工资并立刻经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王某某个人银行账户。至此,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达2年之久的欠薪维权案落下帷幕,农民工的权益经法律援助成功得到维护。
      达川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措施、优化服务,做实法律援助工作,让特殊困难群众能获得及时帮助,彰显法律援助正能量。(曹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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