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晚,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接群众电话举报:“金垭镇辖区有人夜里偷宰生猪”。接报后,达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迅速行动,组织十余名执法人员连夜驱车赶赴金垭镇,在当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第一时间到达了举报人所反应的私屠滥宰地点。
经现场调查核实,当事人潘某某、覃某某当日在农户家中收购生猪共3头,计划次日凌晨3:00左右在各自家中宰杀后运往金垭镇销售;当事人郑某某、潘某在农户处收购生猪2头,寄养在当地农户家中,计划于次日凌晨1点左右宰杀后运往金垭镇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供屠宰的灶具和刀具。
执法人员捣毁供屠宰的灶具
4名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向4名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场捣毁了供屠宰的灶具、没收了供屠宰的刀具,几位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作出书面承诺,即日起不再进行私屠滥宰。
本次执法,有力配合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采编人员:程洪、洪旭、杨富高、周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