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是否吸烟”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2020-05-29   来源:民生周刊     

 控烟!控烟!控烟!


5.31世界无烟日前夕,控烟成为“两会”期间热议话题,不少代表委员就此建言献策。

 

 

将是否吸烟作为干部考察内容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吴浩认为,领导干部应该在“无烟中国”的推进中发挥表率作用。


他建议在各级纪律巡查内容中加上禁烟、控烟工作的开展情况。在选拔干部任用条件中,将是否吸烟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同时,鼓励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执行《通知》进行监督。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近年来,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呼声此起彼伏。全国控烟条例被控烟人士寄予厚望,曾公开征求意见但又几度“难产”。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呼吁尽快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将电子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备受青少年青睐的电子烟成为控烟的新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重症肌无力诊疗中心主任乞国艳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进一步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


据了解,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尚未涉及对电子烟的管控条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领导干部们,该戒烟了!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

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此外,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对此,你支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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